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3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赵银江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市内住校的大中小学生一律实行早操的建议》(第39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印发《广元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广府办发〔2017〕64号),从体育教学改革、教体结合、基础能力、评价监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把早操、阳光体育大课间、眼保健操、体育与健康课等作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加强体育基础条件保障。对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加大学校体育场馆建设、体育器材配备、体育师资配备力度,为学校早操等体育锻炼活动提供基础保障。根据2019统计,全市中小学共有各类田径场399块,篮球场866块,排球场284块,体育馆19个,游泳池2个,游戏区面积25.54万平方米,体育器材达标学校达到100%,专职体育教师1269人,兼职体育教师521人,场地、器材、师资等基本能满足学校正常体育活动开展。
二、强化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1-2年级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3-9年级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开设2节体育课,高等学校一、二年级开设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程,三年级以上开设体育选修课程,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其中广元外国语学校、剑门关高级中学等学校在课程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体育课时。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意见》,将每天25-30分钟阳光体育大课间、寄宿制中小学校每天早操、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组织集体课外体育活动、高等学校每周至少2次课外体育活动等要求纳入体育教学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阳光体育理念,不断培养学生兴趣、养成终生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其中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无硬性要求情况下,对大一年级学生实行早操制度。
三、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全覆盖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将学生体质健康个人成绩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指标之一。建立体质健康研判制度,深入分析、研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指导学生科学开展体育锻炼。近五年,全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优良率增加了9.28个百分点,总体合格率增加了7.52个百分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上升。
四、加强特色学校创建。制定《广元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估细则》《广元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与评估标准(试行)》等各类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将“早操”“大课间”“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等纳入创建评价指标,促进学校重视、发展体育工作。加大示范校创建力度,以创促建,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学校体育整体发展。目前,全市有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3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55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2所,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6所,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14所,省级校园足球示范、特色学校21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14所,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62所。
历年来,我市积极倡导寄宿制学校每日开展早操,但部分学校受地域和基础条件限制,工作推进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天气环境影响较大。广元地处山区,冬季部分地区早晨存在大雾等恶劣天气,空气质量较差,能见度低,地面湿滑,户外早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对身体健康不宜。二是社会支持不够。学校早操一般安排在早上7:00前进行,部分学校周边居民存在抵触情绪,以投诉、信访等形式要求学校取消或者延后。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早操工作,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综合你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分类指导体育活动设置。结合学校实际,科学设置“体育课”“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早操”等体育活动,原则上寄宿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早操,条件受限的寄宿制中小学和非寄宿制学校适当延长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多形式、多渠道保障学生校园内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
二、有序推进家、校、社会协同体育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建立家庭体育作业制度,科学布置“家庭体育作业”,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积极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和校外全民健身运动,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和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实现学生上学、放假均能达到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
三、强化督导考核。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完善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实行学校体育工作约谈和行政问责机制,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未开齐开足体育课、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县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再次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