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笔者从广元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简称“实施规定”)已出炉,对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较之2022年,今年的实施规定有6个方面新要求。
新规一: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2023年,全省把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作为考试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实施考点“5G信号全屏蔽”,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配备“智能安检门”。
新规二:专项计划报名资格有调整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新规三:对高校招生章程新增两条要求
实施规定提出: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章程要公布专业调剂录取办法。
新规四: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有调整
为让我省报考提前批志愿的考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2023年,我省本科提前批志愿的填报截止时间由去年的6月25日17:00调整为6月26日12:00。
新规五: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置有调整
2023年,为增大考生报考学校的选择范围,从而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将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志愿调整为: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取得1所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应将相应高校作为一志愿填报;取得多所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应自主选择相应的2所高校分别作为一志愿和二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高校未完成计划,则向高校投放第二志愿填报有该校的未录取入选资格考生档案,供高校审录。
新规六:考生录取名册电子化
往年,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考生纸质录取名册,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后,寄发有关高校。2023年实现录取名册电子化,不再打印、寄发纸质名册,由高校通过我省高考录取电子名册管理系统下载考生电子录取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