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市(州)复审通过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09]184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21]133号)等要求,经网络申请,高校审核、县(区)审核公示、市(州)终审汇总等网络审核环节,现将复审通过名单的65名同志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9月3日至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督查审计科或学生资助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839-3266324,0839-3265708
附件:2021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市(州)复审通过名单
广元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