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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双减”工作 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日期: 2021-08-10 来源: 政策法规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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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进一步开展全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广元市教育局条措施力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一、彻底调查摸底,及时锁定数据。按照最新要求,自2021年7月中旬开始,广元市各区(市)县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截止7月30日,我市共有学科类培训机构260个,暂停及注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8个,停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14个,共有8682名学生参加培训,教职员工1687人。

二、全面检查督办,迅速发现问题。各县区组织多个检查组,深入校外培训机构,从疫情防控、安全防范、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执行《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规程》,落实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的“四个到位”要求。督促培训机构做好学员实名登记、量体温、亮健康码、戴口罩、洗手、消杀等常态化工作,确保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已列出清单,点对点下发到各县区,限时逐一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三、突出收费管理,保障师生权益。用好四川省教培管理平台,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足额缴纳风险保证金、教师保险和学生平安险,禁止机构超时预收费用,控制资金风险,避免卷钱跑路。完善和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账户的监管,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自觉接受金融部门对办学资金进行监管。加强对培训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按规定向学员开具发票等消费凭证。

四、迅速出台通知,校内外共发力。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工作目标,以“治乱减负防风险”为工作主线,坚持教育公益属性,校内校外同时发力。一方面大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把培训内容监管起来,依法依规查处超范围培训、禁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另一方面,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推进校内素质教育提质增效,满足家长、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全市共有24所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460名教师自愿参与,2100余名学生参加。开设时间虽短,人数较少,但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为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落实“双减”要求,严格规范培训。广元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营时间,严格落实“三个不得”要求,即:培训机构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六、明确设置标准,从严审批机构。原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要求报省教育厅等相关省级部门,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持续巩固去年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有照无证的“黑”机构,防止“黑”机构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没有取得办学许可的机构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七、整治广告乱象,营造良好氛围市县两级取缔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和播发的校外培训广告。杜绝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防止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八、严肃师风师德,严打违规补课。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在机构从事有偿补课、机构聘请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开展培训等违规行为,作为治理的重点,严肃查处该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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