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票据审核要素。结合省、市、区多次检查要求,与各委派会计多次反复商讨,制定《朝天区教科系统经费支出票据审核要素清单》,要求局机关、各学校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15项费用支出列出详细附件清单,规范审核签字等要素,做到“宁可事前多辛苦,也不事后再整改”。
二是规范公用经费编制。加强对学校管理干部、财务人员的财经制度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编制学校收支预算,做到“有保有压”,即:保教育教育学正常运转、保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如节约一张、节省一度电,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三是规范经费事前审批。规范经费使用,限额以下的小型维修及设备采项目支出,5000元以下的学校召开校务会讨论,5000元以上10000万以下的报片区教育督导室审核,一万元以上报请区教科局审核批准。对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拨付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学校申报,计财股初核,分管项目和资金的副局长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