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张芯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第61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大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为乡村师资提供基础保障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国家、省属“公费师范生计划” 和“特岗计划”,近三年全市招聘公费师范生216名,特岗教师663名,全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为了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专业水平较高和“用得上、留得下、干得好”的“本土化”师资力量。
为加大市属公费师范生本土化培养工作,2019年,出台了《关于在川北幼专开展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的通知》(广教〔2019〕23号),依托川北幼专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重点培养五年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019年首录市属公费师范生46名,今年招录93名,着力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师资短缺问题,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为全市“一村一幼”计划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二、大力实施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激励政策
我市以中央和省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为遵循,结合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进行适当创新,在全省率先印发并实施《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推动建立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建立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标准。
为鼓励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推动落实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晋职难问题。实施了“凡在农村学校工作满20年以上,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核算年龄以档案为准)农村学校教师,符合申报晋升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职称,不受岗位限制”。“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等激励政策。
三、统筹做好国培、省培、市培等教师培训项目
围绕“国培重引领、省培做高端、市培突重点、县培全覆盖、校培实研修”的原则有序开展教师培训。通过搭建平台,开展教育精准培训,带动乡村振兴教育计划。通过实施“村小(学前教育)教师访名校”培训,广元名师“送教到校”乡村教师培训,利用“清华大学教育扶贫—远程教育接收站”项目,开展高考辅导培训以及组织中小学校(园)长、职业教育管理干部赴台交流培训等有效拓展教师的思维视野,促进教师素养能力提升。
近年来,我们创新开展名师工作室建设,依托广元名师,创新试点组建乡村名师工作室50个,有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指导名师工作室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研讨活动,落实名师工作室开展跨校区域性研修,开展名师一对一帮扶乡村学校。目前,我市广元名师已结对帮扶200余所乡村学校,通过送教、专题讲座、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等指导乡村学校发展,有效培训乡村教师达10000余人次。
四、全力推进区域内教师交流,推动县城优质小学和乡村小学联合办学模式
我们出台了《广元市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县区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2019年,全市交流轮岗校长教师2146余人,其中骨干优秀教师599人次,约占交流人员总数27.9%。实施三区人才支教计划,每年选派城镇学校优秀骨干教师105人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通过“银龄计划”鼓励城镇学校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采用包班、包校、包学科的方式支教。通过职称晋升为导向,把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作为晋升一级教师以上职务必要条件。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执教。着力推动县城优质小学和乡村小学联合办学。
再次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