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 2020-12-02 来源: 市教育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周莉琼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控减青少年电子产品使用时长的建议》(第89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相继出台系列文件,切实加强青少年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的管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一、严厉管控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2018年12月,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提出“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我局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做出规定,要求中小学生禁止将智能手机带入校园,并对平板等智慧课堂移动学习终端进行集中管理。

二、严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长

2019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20201月,我局印发《关于建设智慧课堂推进精准教学实施意见》要求“智慧课堂教学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以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

三、大力控减在线学习及活动任务

近年来,我局多次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化现场推进会,组织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校领导和一线教师的信息化领导力以及信息化教学能力,高效稳妥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减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梳理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的各类活动,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和工作需求开展,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减负。全市统一部署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建立大数据中心,解决教师、学生和家长多平台、多账号和密码的问题,从技术角度实现减负。

四、持续优化视力保护与追踪监测机制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等文件要求,201912月联合市卫健委等八部门印发《广元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广教〔201991号),开展“普查监测”行动,建立健康电子档案;开展“健康教育”行动,促进眼健康知识普及;实施“健康教室”行动,营造良好学习环境等八大防控工作措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至2030年将建成市、县、乡三级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体系,实现全市学生视力动态监测全覆盖,学校建成在校学生的健康电子档案,及时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记录到在校学生健康电子档案中。鼓励各地合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本地区学生视力监测数据,形成半年和年度监测报告,为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改进意见。明确要求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和每学期不少于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学校将学生读写坐姿、用眼时长、眼保健知识纳入体育与健康课,作为健康生活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要达到100%

五、加强严禁青少年进入营业性网吧工作力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文化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利用班团队活动等经常性开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警示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教育局

2020年924

网站主管部门:广元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384号 电话:0839-3263630 传真:0839-3263600

举报电话:0839—3261337(信访科) 举报邮箱:2631218546@qq.com 其他举报方式:0839-3263600(传真) 信函邮寄: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384号(市教育局办公室)   邮编:628017 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信访举报电话:0839-3239860 主办单位:广元市教育局 蜀ICP备16025822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