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公对公转账账户)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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