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布什1月12日颁布法令,禁止其它国家犯有贪污罪的公共事务官员进入美国,法令立即生效。分析人士称,美国的这个禁令,对于在美国定居的中国外逃贪官有吓阻作用。据估计,近年中国大约有4000贪官外逃出境,其中有不少滞留在美国。
布什颁令禁止四类人入境

许多中国外逃贪官受到国际刑警组织追捕。图为国际刑警组织联络中心 | |
布什在签署禁令时说,美国将停止审批那些“在公共职位上犯有贪污罪、参与过贪污行为或是从中受益的移民或非移民进入美国的申请,这些腐败行为对美国公司的国际事务、美国的外国援助计划、美国
反跨国犯罪和恐怖主义的安全以及民主机构和国家的稳定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令中具体规定了以下四类人是被禁止进入美国的:
第一种:收受任何钱财或是其他利益并利用自己在公共事务部门的职务之便为对方提供便利,对美国国家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官员或前官员。
第二种:向上述官员行贿以换取利益、对美国国家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人。
第三种:盗用公共基金,干涉司法、选举和其他公共事务进程,对美国国家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公共事务官员或前官员。
第四种:上述三类人的配偶、子女及家庭成员。
美国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肖恩·麦克科马克表示,上述禁令是美国致力于打击政府贪污行为的承诺之一,这一承诺是美国在去年夏天于法国召开的全球工业国家峰会上做出的。
吓阻中国外逃贪官
分析人士称,近年来,中国大约有4000名贪官外逃出境,有些滞留在美国。在中国外逃贪官中,金融系统官员、国有公司的官员和财务人员比较多。近年来,少数国家机关官员,甚至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也开始向海外潜逃。
《中国经济时报》报道说,很多贪官把“主意”打到了孩子身上。这些人一般先送孩子留学,然后资金秘密流动。2000年,中国外逃资金达480亿美元,其中的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留学途径出去的。
《北京青年报》报道说,仅2003年8月3日至8月5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就查获60多名持护照或通行证企图外逃的干部,其中有7名副厅级官员,都持有金融机关、海关核准携带出境的外汇证明,携款最少的一名经贸干部,随身携带60万欧元。
《青年时讯》报导说,2003年9月底,《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生效。在9月30日晚至10月1日晚的这24小时中,有51名贪官在企图外逃时被捕,开创了一天之内外逃未遂被捕贪官最多的纪录。在这个“黄金周”内,中国司法机关共抓捕115名企图外逃的贪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