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教育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一) 市教育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2
(二)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一) 收入算情况 3
(二) 支出预算情况 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 5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 5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
(一)机关运行经费 6
(二)政府采购情况 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6
十一、名词解释 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教育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广元市教育服务中心(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学校后勤管理、教辅用品、学校物业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受委托,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补助资金管理,指导学校完善营养计划供餐模式和机制,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机制。负责大中专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及学费资助、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和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打造“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目标,推进“学有优教、教有优校、校有优师”建设,实施“党建引领、质量提升、队伍提能、条件提标、改革赋能”行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谱写四川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广元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教育服务中心为其他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教育服务中心(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0.4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21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8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8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4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21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4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1.25万元,占76.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万元,占11.07%;卫生健康支出2.90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7.35万元,占9.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用于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4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支出。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0万元,无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市教育服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教育服务中心为二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教育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教育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市教育服务中心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