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按照教育局安排,财务科组织开展了系列教育项目督查调研。发现基层学校在项目实施中存在六方面问题。
一是立项审批不健全。部分学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开始项目建设。存在为现场会搞突击而“先斩后奏”,先实施项目,事后才编制立项、竞争性谈判等资料的情况。
二是项目进度滞后。因学校对项目工作熟悉,学校项目的前期工作普遍较慢。加之部分学校受施工条件、环境、教学与建设矛盾等因素影响,基层学校实施建设项目工期滞后问题较为普遍。
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学校项目建设中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有的学校利用项目资金偿还以前年度的工程欠款。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金额支付,存在已完工项目未完成支付现象。
四是项目变更不规范。一些学校对工程项目变更不重视、不了解变更要求、不知道变更程序。个别学校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客观需要变更的,存在不及时实施变更、不按照程序进行变更、未经变更手续而自行实施等情况。
五是项目审计工作滞后。个别学校不重视项目审计环节,督促施工方准备送审资料措施不足,导致送审时间滞后。个别学校项目审计滞后,由此引起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的矛盾。
六是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情况。有的缺少项目建议书、竣工报告、项目使用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明细等资料。有的未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目录分类整理。部分学校未对建成项目制定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