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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 2020-12-02 来源: 市教育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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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杨富生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背景下推进山区教育发展的建议》(第133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城乡一体全域联动学校建设

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教育行业扶贫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先建后并、动态管理、保证入学”的工作思路,分时段、分阶段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优调整,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加强统筹学校规划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川办函〔2018101号)精神,由分管副市长吴桂华同志牵头,以县区为单位,教育、国土、城建、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我市七县区制定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0年)。统筹县、乡、村三级学校规划布局,保证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通过优化学校功能用房、补齐乡镇学校缺编岗位、提档升级图书阅览室建设、合理配置图书管理人员等举措,持续巩固全市286所乡镇学校达标建设成效。二是兜底保障两类学校建设。市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749号),改变传统按人头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办法,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每年按20万元标准保底拨付公用经费,村级校点每年运转经费不少于5万元,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小规模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以“小而美”“小而优”为目标,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学校”创建活动,全方位改善办学条件,全力保障农村学校运转,全面加强农村学校质量管理。目前已成功创建“美丽乡村学校”107所,有效助推农村教育“提质扩面”。三是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推广实施“四均一强”广元模式(均设施、均师资、均机会、均质量,强化学校治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7个县区均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验收,“乡乡有标准中心校”“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落地山区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良性竞争,优化格局,公民并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我市在引进民办教育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保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优势互补、协调共进的发展格局。一是推进公办民办并举。支持市内民办义务教育依法发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法律地位,对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予以保障,为天立、广外增加地方事业编制指标,稳定和吸引省内外优秀教师,支持民办优质学校与著名高校加强对接,探索适应“强基计划”“博雅计划”核心要求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路子,根据中小学招生改革要求,加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一体化安排,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稳控吸纳优质生源的作用,支持天立、广外等以集团化办学、领办学校、单独办县区教学班等方式支持县区薄弱学校发展。二是规范公办民办同招。严格执行义务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录取平台,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实施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和执行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示录取名单。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落实学校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落实公办民办同扶。落实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对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按公办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经费。将民办学校教师全部纳入国培、省培计划,并在培训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财政投入,将经认定授牌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对民办学校基础设施、校园绿化等给予资金补贴,民办学校同步纳入基础教育质量考核奖补,对民办高中教学质量考核奖补超150万元。四是质量管理公办民办互鉴。问题共研、资源共享、公民办学共治,教育质量迈向新台阶。近三年全市高考质量稳步提升,清北上线人数达29人,600分以上的特优生达1705人,我市发展优质教育、建设教育高地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集中集约,五育并举,立德树人推动优质公平发展

下一步,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化解基础教育“城挤乡弱村空”问题,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相对集中、提高效益”的思路,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政策资金调整为牵引,以推动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学校规划布局由“行政区”向“经济区”转变、教师资源配置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政策资金导向由“扶农村”向“强城镇”转变、教育管理体制由“管学校”向“管学区”转变,优化基础教育布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实施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工程。合理规划学校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 3000 人。新增普通高中原则上布点在市、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市新增学校原则上应向新区发展。按学区布局义务教育学校,主要向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中心镇和城区集中。适当保留乡村初中和小学教学点,集中集约寄宿办学。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富余资源改建成公办幼儿园。二是实施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项目,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做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三是实施基层教师安身安心工程。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推进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和“中小学教师安心工程”,保障教师“留得下、稳得住、安心教”。四是实施智慧教育建设与提升工程。推进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建成“三个课堂”网络,构建城乡一体化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市域、县域优质教育资源、优秀教师资源共建共享。五是实施教育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岗编适度分离改革和“两自一包”(自主管理、自主招聘、经费包干)改革、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行集团办学模式、“学区校长”“法治校长”制度。通过城乡学校结对联盟,利用闲置校舍建设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留守儿童之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形成教育发展新增量,加快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广元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教育局

2020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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