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属学校: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1号)精神,我局对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5件(见附件)。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市教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元市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市教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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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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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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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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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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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教发〔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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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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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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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教发〔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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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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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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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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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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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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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立禁止和限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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