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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2年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日期: 2023-07-17 来源: 政改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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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元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广元市教育局,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384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263630,传真:0839-3263600

二、广元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号

1

兰莉芬

23070004021

2

李英

23070004022

3

秦志

23070004024

4

罗观礼

23070004025

5

党东平

23070004026

6

周泽江

23070004027

7

向荣标

23070004028

8

赵崇杰

23070004030

9

张毅

23070004031

10

孙晓英

23070004032

11

彭刚

23070004033

12

蔡邦金

23070004034

13

母剑勇

23070004035

14

王克宇

23070004036

15

黄雄心

23070004037

16

张莉

23070004038

17

侯婉滢

23070004039

18

任罗勇

23070004040

19

贾真

23070004041

20

冯敏岚

23070004042

21

李玉莲

23070004044

22

吴明强

23070004045

23

李映梅

23070004048

24

金哲

23070004049

25

杨芸

23070004050

三、广元市教育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广元市教育局责任清单

主体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广元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广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职责

边界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委<关于明确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的通知》(广编办发〔2011〕31号)执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中共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广编发〔2017〕53号)执行。对本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环境保护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中共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广编发〔2017〕23号)执行。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广元市教育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录(2021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2

行政许可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3

行政许可

教师资格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4

行政处罚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的行政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方式取得资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行政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9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的行政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罚

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1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危害学校稳定和安全、侵犯学校法人权利或者损害教职工、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2

行政处罚

对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行政处罚

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3

行政处罚

对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举办、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行政处罚

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4

行政处罚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行政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政处罚

18

行政确认

对民办教育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的审核确认

19

行政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 工作的督导、检查

20

行政奖励

教学成果奖励

21

行政奖励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表彰、奖励

22

其他行政权力

换发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四、广元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重大行政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4.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5.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二)重大行政处罚

1.吊销办学许可证;

2.撤销、丧失教师资格证

3.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

4.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决定;

5.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6.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7.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三)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广元市教育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1.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2.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广元市司法局承办)

(2)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广元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2014年5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4〕793号)

七、广元市教育局双随机2022年抽查计划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上年度检查结果

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http://jy.cngy.gov.cn/new/show/20230316105241605.html

广元市教育局20233年联合监管计划:

http://jy.cngy.gov.cn/new/show/20230316112409101.html

市场主体库: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

上年度双随机检查结果:

https://59.225.206.64:8090/#/result/jcjggs

八、广元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参照教育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执行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九、广元市教育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jy.cngy.gov.cn/new/show/20230112152406923.html

(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信息(2022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http://jy.cngy.gov.cn/new/show/20220621101917633.html

(2)行政许可信息(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http://jy.cngy.gov.cn/new/show/20220726154522970.html

(3)行政许可信息(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http://jy.cngy.gov.cn/new/show/20230109145433297.html

行政处罚:无

十、广元市教育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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