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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日期: 2023-03-17 来源: 市教师发展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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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

关于遴选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广教函〔2022〕44号)、《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的通知》(广教函〔202328号)精神,现就遴选广元市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遴选广元市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主体项目承训机构(具体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符合《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6)的培训机构,在资质认定后方可参与承训机构遴选,并提交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按照广元市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主体项目规划要求(附件1),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各类项目的必修内容,全面加强“四史”教育。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要求,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结合广元教师培训实际需求,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进一步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生成优秀培训案例。

(五)严禁项目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申报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同时递交资格认定材料。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从事教师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师专业发展机构、教研部门、研学基地、名师工作室及教育联盟共同体免于资格认定审核,直接递交项目申报书。名师工作室以名师所在学校申报,教育联盟共同体以牵头学校(单位)申报。

(二)资格认定。依据法律法规和《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此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组织评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确定并公布项目承训机构及培训任务。

五、其他事项

料报送。各申报机构请于3月30日24: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234)一式五份送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sjsfzzx@163.com,名称统一为“**(单位)2023年广元市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吴林芝,0839-3266126,15284101194。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5号广元开放大学内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广元市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主体项目)

2.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3.广元市2023年市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4.申报广元市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

5.广元市2023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公开遴选承训机构 综合评分细则

6.广元市教育局实施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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