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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教育局严格规范和监管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日期: 2021-02-03 来源: 旺苍县教育局 杨瑞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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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旺苍县教育局认真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相关要求,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改进和完善督导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多层次的民办学校质量监督评估体系,定期对民办园(校)办学资质、教学质量、经费管理、办学条件等进行督导评估。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对全县民办学校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执行“日巡周查月报”制度,不定期的对全县民办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显得重大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机构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园(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旺苍县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创建活动,共评选出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13人。

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开展疫情防控培训会及卫生员专项培训会等十余次,统一了认识,明确了要求,落实了责任;通过协调卫建部门给全县47所民办幼儿园配备了卫生副校长和督促全县29所培训机构聘请了卫生副校长对疫情防控给予专业指导;对各民办教育机构的开学工作严格把关,民办幼儿园由复课评估组给与指导认定,培训机构由教育局和卫建部门排专人给予指导及认定。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防控化解办学风险。分别开展规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治理及无证无照机构专项治理,通过学校及乡镇开始排查黑机构,并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治理非法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进行一站式培训,要求建立专户,保留最低余额;为参培学生购买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保险。

扎实开展年检工作,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质量。分组对全县77所民办教育机构开展了2019年度考核及年检工作,对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分考核,共计22所机构被评为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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