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工作会,会议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李英主持,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人事科、市直属中小学校、市直管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防控。校外培训机构需自主选择银行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按每三个月学费收入的10%向专用账户缴存最低余额;自主选择国有大型保险公司为参加培训的学生购买“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险”;规范使用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机构与参培对象的权利义务。各中小学要全面登记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严格自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广泛宣传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共同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
李英对市直属中小学和市直管校外培训机构集体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各市直属中小学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如实报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办学场所、卫生防疫、食品、师生身心健康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